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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國口罩包裝未標示 縣府發文進入處分程序

2020/07/02 16:46

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將就是否違法商標法部分請鄭聚然陳述意見,了解詳細狀況。(資料照)

首次上稿 15:06
更新時間 16:46(新增鄭聚然回應)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國民黨籍苗栗縣議員鄭聚然近日開賣口罩,衍生不少風波,先遭質疑有無違法藥事法以非藥商身分販售、販售口罩地點有無商業登記等。後來又被縣府工商發展處人員眼尖發現口罩包裝並無標示,有違反商標法嫌疑,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指出,目前已行文鄭聚然,請其陳述意見,了解其是否確實違反商標法規定。

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處長黃智群說,鄭聚然第一次開賣口罩時,處內同仁已經發現鄭聚然販售口罩外裝確實無任何商品標示,依商標法規定,販賣業者不得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未依本法規定標示之商品。當時已行文請鄭聚然改善。

鄭聚然再度開賣口罩後,黃智群表示,發現其口罩外包裝仍無商品標示,因此行文鄭聚然,依程序請其陳述相關意見,待鄭聚然說明後了解相關狀況,若真違法商標法規定才會開罰,目前仍在處分程序階段,尚未確定是否依商標法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鄭聚然則說,這次是做愛心,收入將捐給竹南家扶,反問這樣怎麼會涉及商標法,讓他不解,他一定會向縣府好好陳述意見。

鄭聚然曾強調,販賣的口罩雖非醫療用等級,但是為台灣製造的含熔噴布「一般口罩」。鄭聚然之前也表明,除了供給優質口罩造福鄉親,預計將把收入捐贈給竹南家扶中心,且鄉親只要捐款125元就一戶送一包50片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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