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攜帶逾48萬元現金票據入境澳門須申報
2017/10/19 20:29
澳門新規定,11月起出入境旅客攜帶總值澳幣12萬元(折合新台幣約48萬元)以上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都應申報。圖為澳門大三巴牌樓。(資料照)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陸委會今晚發布新聞稿提醒國人,澳門政府為預防及打擊洗錢與資助國際恐怖主義活動,11月1日起將生效施行第6/2017號法律「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出入境澳門旅客攜帶總值澳幣12萬元(折合新台幣約48萬元)以上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例如旅行支票、支票、匯票、付款委託書、本票,都應申報,以免受罰。
陸委會指出,11月1日起旅客入境澳門時,應主動向海關人員申報,選擇紅色通道通關並填寫申報書提交,否則可能被科處澳幣1000元至50萬元罰款,出境澳門時雖無需主動申報,但若被海關人員抽檢詢問時,就應如實申報,否則也可能被科處澳幣1000元至50萬元罰款。
陸委會表示,黃金與其他貴重金屬及寶石,不在申報範圍內,中途短暫停留澳門的過境旅客無需申報,該會並提醒國人可事先致電澳門海關查詢,專線電話為(853)8989-4317,瞭解個別需求的申報規定,避免因不諳澳方新規定而受罰,影響自身權益。
此外,國人在澳門若遇急難事件,可以撥打陸委會澳門事務處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53)6687-2557。
-
企圖逃避中國海關查緝 外籍旅客肛門塞3塊黃金
-
回應習近平十九大談話 陸委會:「一中原則」難跨民心鴻溝
-
台灣燈會遊程與展演 邀您暢遊桃園
-
港媒入境澳門國籍填「香港」 竟遭當局遣返
-
澳門立法會選舉 民主派在直選保住4席
-
時尚外型靈活駕馭本色!Suzuki 全新 Swift 打造都會小車新典範
-
台灣旅客行李箱放置日本心齋橋店家門口引熱議 當事人曝真相
-
台旅客「無料 take free」行李箱放日本店家門口 當事人澄清:業者放的
-
長輩提前給1900元紅包 她怒噴「故意詛咒小孩」惹一票網友吐槽
-
妹子問同事愛打聽年終?網曝「1招」巧妙應對
-
家人過世遺產稅1600萬! 網友崩潰求助:根本繳不出來
-
財運「蛇」進來!命理師楊登嵙點名這3生肖最佳
-
返鄉、往來離島注意!海象不佳 1/25~27多條海運航線取消
-
高雄輕軌吞「大補丸」!累積運量挑戰5000萬人次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