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起離婚手續簡化 法院調解成立離婚就成立
2009/05/02 17:2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離婚程序5月起簡化,夫妻如感情不睦,經法院勸和不勸離無效後,只要法官進行調解或和解離婚成立者,婚姻關係立即消滅,離婚當事人不用再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手續,法院會依職權主動發函給當事人的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收文後會自動辦理離婚登記。
另外,小額欠稅出境限制5月起開始放寬,民眾欠稅10萬元以內者,法務部所屬行政執行處將不再限制出境及住居,以往不少民眾不知自己欠小額稅款遭限制出境,等到出國前在海關才發現無法離境,新制可減少民眾出入境困擾。
上述新制相關法律修正案由立法院在4月14日三讀通過,經總統4月29日公布,5月1日起實施﹔離婚新制規定在民法第1052之1,欠稅出境新制訂於行政執行法第17條,不過納稅義務人萬一已出境兩次,新法認定已有納稅能力,不繳稅還是無法出境。
-
蘇花公路50噸巨石移除了 漢本段恢復正常通行
-
台糖攜台鹽強推「塩麴美食季」 魔法調料挑逗味蕾
-
「台9線」客運開通一甲子! 公路、客家主題巡展花蓮開幕
-
獨家》不敵少子女化!北市老牌私校大誠高中將停招
-
中和動物之家將轉型新北首座動物長照園區 預計明年7月完工
-
電影院陸續收攤 網嘆是不是要倒光了 掀兩極看法
-
鼓勵新北偵水志工隊 侯友宜頒發「防汛有功」獎
-
兵馬俑特展2展示單元軟體中國製作 高雄科工館:已移除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