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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破獲私宰雞鴨 最高開罰10萬元

2017/02/15 19:24

農業局查獲違法私宰的分切雞肉屠體50公斤及鴨30隻,當場全數沒入銷毀。(農業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禽流感疫情嚴峻,新北市農業局至零售市場及可疑列管地點加強稽查,今天在三重區一處平房內查獲違法屠宰雞鴨,當場沒入銷毀,將依畜牧法第38條,最高處10萬元罰鍰。

今天下午新北市違法屠宰查緝小組在三重區一間老舊平房內,查獲分切雞肉屠體50公斤及鴨30隻,負責人林姓業者及2名員工因為提不出屠宰場衛生合格標章,當場全數沒入銷毀,將依畜牧法開罰2萬元至10萬元。

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長張麗珍表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5月17日公告實施全國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家禽需在合格屠宰場屠宰才能上市販售,農業局輔導業者成立「新北市家禽運銷合作社附設屠宰場」,附設9條屠宰線,每天可屠宰近3萬隻雞。

新北市家禽運銷合作社秘書長吳富城指出,家禽合作社採用自動化設備,每天凌晨新鮮現宰,場內有屠檢獸醫師檢驗,確認是合格健康雞隻,才貼上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近來多個縣市傳出禽流感疫情,市府已加強消毒及檢疫管制。

張麗珍說,私宰禽類未經過獸醫師檢驗,無人把關,增加疾病感染風險,肉品有衛生安全之虞。一旦查獲違法現宰活禽,可依畜牧法開罰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再犯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0萬元罰鍰。

農業局呼籲,業者在販售雞肉時,應於攤位公告「本攤供應屠檢衛生檢查合格禽肉」訊息。消費者食用雞、鴨、鵝及蛋類必須煮熟,處理禽肉或蛋時應清洗乾淨。

新北市農業局今天在三重區一處平房內查獲違法屠宰雞鴨。(農業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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