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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查預售屋契約 逾9成不合格

2015/05/26 11:07

高雄市聯上峰景、新竹縣品川風與隱域為消保處查預售屋契約不合格前3名。(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年3月針對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等7縣市、共32個建案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進行專案查核,今日公布結果,合計30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高達94%,尤其以高雄市聯上峰景違反全部抽查項目規定,違規情節最嚴重。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共有26個項目,此次針對當中的契約審閱權、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共有部分項目、總面積及面積分配比例計算、房地間誤差及其價款找補、契約總價、履約保證機制、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驗收、違約之處罰共11個項目進行調查,結果高雄市聯上峰景全部違規最誇張,新竹縣品川風違規10項、新竹縣隱域違規8項則是次多。

陳星宏指出,違規比例最高的項目是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間誤差及其價款找補、驗收,以聯上峰景為例,要求買方在接收賣方通知7日內前往驗屋,否則視同已完成驗屋,是對於消費者相當不利的條款,針對違規業者,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可處6萬至150萬元罰鍰。

根據調查結果,僅有台中市富宇大雅、富椿莊是全數符合規定的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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