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提案擴大農再基金規模 綠:立法權又侵犯行政權/農業部:立院若通過條例修正 政院會有明確對策
立委提案透過修法擴大農村再生基金規模,農業部代部長陳駿季表示違反「財政紀律法」。圖為屏東潮州農村再生的建築。(資料照,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現行「農村再生條例」設置一千五百億元的農村再生基金,並自二○一○年起,十年內分年編列預算,多名立委提案,主張應將農村再生基金的規模提高到三千六百億元或四千五百億元,農業部代部長陳駿季昨表示,依「財政紀律法」,立法機關不可在條文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若後續經費不足,會再循程序請政院撥補。
農再基金餘額還剩497億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張嘉郡,與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等人分別提案修正「農村再生條例」,張嘉郡版本主張應將農村再生基金規模提高到三千六百億元,楊瓊瓔與邱議瑩的版本則主張要將基金規模擴大到四千五百億元。陳駿季表示,尊重各委員提案,但依照「財政紀律法」第五、第七條規定,立法機關不可透過修法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農村再生基金於二○二○年已完成基金經費撥補,截至今年二月底,餘額還有四百九十七億元,經費若有不足,再循程序請政院撥補,強調絕對支持農村永續發展。
藍委疑試圖挾多數強行通過
不同於邱議瑩後來同意農業部說法而撤案,另一提案人楊瓊瓔則指「財政紀律法」只適用在國防、教育基金,其他基金並無白紙黑字寫在該法中,疑試圖挾國民黨立院多數優勢要以立法權干預行政權。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不贊同透過修法提高基金規模,認為重點應在每年撥補,並指出,若透過修法擴大基金規模,是立法權直接侵犯行政權,也直言現在國民黨佔多數的立院都不尊重行政機關,透過多個法案將預算大幅拉高,完全不考慮政府財政實際問題,甚至有違憲疑慮,也憂若國民黨仍挾立院多數強行通過,農業部是否會有對策;陳駿季表示,立院若通過此條修正,政院會有明確對策處理。
對於農再基金的規模是否要從現行一千五百億元提高規模,因在場立委無法達成共識,最後保留送黨團協商。
公糧收購價提高 送朝野協商
此外,我國實施稻穀保價收購邁入第五十年,目前公糧收購價格含烘穀費每公斤二十六元,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公糧收購價格每公斤提高至少八元,國庫每年購買公糧米的支出將增加百億,因該案牽涉極廣,最終決議召開朝野協商。陳駿季昨表示,提高公糧價並非保障農民收入的最好方法,不支持提高公糧價格,認為提高民間糧商收購價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