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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式保母登記制12月1日上路

2014/11/24 16:01

彰化縣政府今天舉辦保母登記制上路記者會,現場表演行動劇,提醒民眾還沒有登記的保母要趕快完成登記,以免受罰。(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保母也要登記了!12月1日國內居家式保母登記制度將實施,屆時收費照顧3親等外幼童的保母皆需辦理登記,彰化縣政府今天提醒從業保母還沒加入居家式托育系統的保母,務必在11月30日前完成登記,逾期被查將會被開罰6000元到30000不等罰鍰。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從業保母需符合年滿20歲,並具備3項資格之一,「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或是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所、所畢業,或是修畢一二六小時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若未符合前述資格且未取得登記證,卻從事保母照顧幼兒活動,依法將開罰。

彰化縣目前加入居家式托育系統保母有497人,縣府分別委託南、北區社區保母系統,受理民眾申請居家式保母登記業務,其中,彰化縣南區社區保母系統委由中州科技大學承辦,電話(04)8359000轉1806;北區社區保母系統委由彰化縣保母協會承辦,電話(04)7622281。

為了提醒還沒登記的保母趕快完成登記程序,縣府今天在中庭舉辦「彰化縣保母登記制度、幸福送托有保障」記者會,縣長卓伯源頒發保母證書給保母代表,宣告保母登記制度要上路了。卓伯源說,愛護孩子就從保母登記制開始,推動保母專業化,創造保母、家長、幼童三贏的托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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