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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孕」難! 北市︰懷孕歧視多

2014/05/21 23:29

造成懷孕歧視居冠的可能原因為,雇主低估懷孕受雇者的工作能力,但這多是刻板印象,其實大部分懷孕受雇者的工作表現並未因此受影響,甚至更珍惜這樣的工作機會。(資料照,記者王秀亭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北市府勞動局今表示,近3年來受理的性別歧視和就業歧視申訴案件中,案件類型以懷孕歧視為最大宗,其次為雇主未盡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

今(21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陳業鑫表示,近3年來受理性別歧視和就業歧視申訴案件數共計203件,案件類型以懷孕歧視居冠,造成懷孕歧視居冠的可能原因為雇主低估懷孕受雇者的工作能力,但這多是刻板印象,其實大部分懷孕受雇者的工作表現並未因此受影響。

位居第二的申訴案例類型為職場性騷擾的部分,經調查,雇主為首要性騷擾元兇,再來是同事以及部門主管。

陳業鑫回應,今年初已展開事業單位對於「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的訂定普查,要有效落實職場性騷擾防治。

而針對懷孕歧視的部分,已於今年1月啟動「勞工育嬰留職停薪關懷措施計劃」,由勞工局提供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受僱名單,會持續追蹤這些人的後續狀況和進行教育輔導。

陳業鑫提醒,依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若遭員工申訴,將負舉證責任,除需須考量性別保護、善盡解僱為最後使用手段等原則,還必須要有充分合理的解僱理由,才可以差遣員工,違者將可處10萬-50萬元不等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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