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條例能否適用馬蔡 朝野攻防
第九屆立法院第一會期昨開議,民進黨版的「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順利付委。圖為新舊政府19日上午在台北賓館首度商討接政權交接事宜。(記者羅沛德攝)
民進黨指四月初三讀就來得及
〔記者曾韋禎、蘇芳禾、張筱笛/台北報導〕第九屆立法院第一會期昨開議,民進黨版的「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順利付委,黨團希望趕在四月初完成三讀以適用於此次交接。不過國民黨團對於部分內容限制現任總統權限認為有違憲問題,並指即便交接條例通過,也不及於此次使用。
國民黨緊咬限制總統權限違憲
民進黨版草案沿用立委李俊俋的版本,規定總統當選人可在就職前成立辦公室,要求政府機關提出報告、調閱資料;將卸任的總統、行政院及各部會,皆無權調遷簡任級以上文武官員、公營事業及法人董監事,且除經常性支出,不得新增重大政策及特別預算,也不得簽署國際條約,暫停爭議政策;經常性預算則應按月份比例或契約進度撥付。
時力主張立院設交接監督委員會
時代力量黨團也提出黨版草案,規定由立法院成立「交接監督委員會」,黨主席黃國昌表示,只要交接期超過六十天,經新、舊任總統商議、並獲三分之二以上立委同意,就能提前卸任,從就職日起算任期。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表示,總質詢結束已是三月底、四月初,職務交接已在進行中,真完成三讀也不及於此次使用;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育敏強調,不管是限制現任總統的人事、政策權,或要總統提前辭職,都有違憲之虞。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強調,只要在總質詢結束的四月初完成三讀,本次的交接工作就一定能適用。不過,若國民黨屆時提交協商而進入一個月的冷凍期,可能要等到五月中旬才能完成立法,就難以在本次適用了。
行政院長張善政在答覆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質詢時表示,法制化的原則是合理的,但條文內容可能違憲。吳反批,國民黨在二○○八年提出九個版本都沒違憲問題,現卻說民進黨版違憲,顯然是兩套標準。
李俊俋則以各部會的簡任官調動為例,指在這半年內,外交部調動六十四人次的簡任官、人事總處二十一人次。現在要制定「交接條例」,是限制即將卸任的總統做不適當的事、進行不正當的人事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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