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幫發愛心物資被控買票 台南里長王燕宗二審逆轉判無罪
2024/05/21 10:31
台南將軍區鯤鯓里長王燕宗被控幫發愛心物資涉買票,一審判刑3年;上午台南高分院逆轉改判王無罪。(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民進黨台南市議員蔡蘇秋金與將軍區鯤鯓里長王燕宗等人被控利用宮廟活動發放白米及禮券被起訴賄選,2023年8月台南地院認定此愛心物資捐贈並非蔡蘇秋金為選舉造勢,也無從認定物資可影響選民投票意向,判蔡蘇秋金等8人均無罪;王燕宗與1名李姓女選民有罪,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改判王燕宗與李婦2人無罪。
王燕宗與李婦部分,在台南地院一審時因涉收賄的李姓婦人坦承收受王送的白米和禮券,判王3年徒刑、李婦2個月徒刑。不過,案子上訴二審,今天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撤銷一審原判決、改判王燕宗與李婦均無罪。至於蔡蘇秋金等8人部分,台南高分院還在審理中。
2022年7月底,台南市天靈慈善會委託立委林俊憲及市議員蔡蘇秋金服務處,於將軍區青鯤鯓朝天宮舉行愛心物資捐贈活動。負責此活動事宜的蔡蘇秋金助理蘇貴琴與鯤鯓里里民陳連橋討論後,擔心前來領取愛心物資民眾過多,由蘇貴琴印製170張物資領用券,交由陳先發放給當地弱勢里民憑券到場領取。
鯤鯓里長王燕宗明知李姓婦人無領用券,不符合物資發放資格,仍於活動結束後不久,到李婦家交付1份愛心物資(1包白米及300元全聯禮券),請李婦在里長選舉時能支持王,並獲李婦允諾。
一審法官認為,宮廟慈善活動發放白米及禮券,蔡蘇秋金等人到場僅是選民服務,與選舉無關,也非為了選舉造勢、藉發放愛心物資向選民行賄買票。而王燕宗於活動結束後,另拿愛心物資向不符領取資格的李婦行賄,事證明確;不過,二審法官改認定王、李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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