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違規綁拖車把女騎士勾下車 男子判拘役
沈姓男子違規綁拖車,結果把女騎士勾下車才知道違規。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資料照,警方提供)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在路上常會看到有人把兩輪拖車綁在機車後,別以為警察沒取締就沒事,沈姓男子就是掛著拖車送貨,結果拖車上的貨物,把吳姓女騎士勾下車,一審判拘役40天,沈男馬上跟吳女和解後,經二審才改判拘役20天,緩刑2年。
這件車禍發生在去年4月,沈男在機車上綁著兩輪拖車,當時吳女騎車在沈男機車右後側,因為未保持安全距離而被拖車上的貨物勾住,導致人車倒地並受有臀部挫傷、左手肘擦挫傷及頭部外傷。
在庭審過程中,沈男辯稱,他又不是故意違規附掛拖車,是因一時疏忽未注意到相關規定,他表示,當時只想方便運送貨物,並無意造成任何危害,對於吳女的受傷,沈男表示深感抱歉,並強調他在事發後立即自首,顯示他並無逃避責任的意圖。
不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5條規定,汽車非經公路監理機關核准,不得擅自附掛拖車行駛,因此簡易庭認為,經警方調查,確認沈男先違反交通規則,所以認定沈男應負過失責任,判處拘役40日。
但是在二審法院審理期間,沈男與受害者吳女達成和解,並獲得受害者的諒解,因此改判拘役20日,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