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野戰女兒密友 下體的痣露餡
2016/03/13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邱姓男子與女兒的密友小樂(化名)搞起「老少戀」,他宛如變態大叔,趁13歲小樂上學、放學途中和她性交,地點遍及區公所女廁、學校附近暗巷,甚至在馬路邊、小樂家的客廳,且拍下猥褻照,邱男卻否認,法官當庭鑑定照片上性器官2顆痣與邱男吻合,加上他曾傳鹹濕對話,成了定罪證據,台中高分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刑7年8個月。
自拍猥褻照、傳鹹濕對話
判決書指出,年約40歲的邱男在中國當台籍幹部,2013年2月,讀國一的小樂進邱男臥房借用電腦,邱男抱住她親吻性交,小樂沒拒絕,2人成為情侶。
邱男每週要到中國一趟,雙方見面時間有限,邱男利用小樂上學、放學途中或休假與她性交,1次在摩鐵,5次在小樂家的客廳、房間,1次在一間國小籃球場附近暗巷內「車震」,另有2次在區公所的女廁,甚至學校附近馬路旁「車震」。
和13歲少女嘿咻 判7年8月
邱男還送手機、內褲給小樂,拍下猥褻照片11張,其中4張是小樂僅著內衣褲自摸下體的變態照,小樂的父親發現後提告。
邱男辯稱與小樂沒有任何關係,且小樂的父母在家,他豈能與小樂性交?他辯稱小樂結交了「大叔」男友,小樂為了保護男友,栽贓給他。
猥褻照中「男主角」沒露臉,只拍到性器官,法官當庭叫法醫勘驗,發現照片中陰莖有2顆黑痣,與邱男的性器官吻合;另外,邱男透過臉書問小樂「想愛愛嗎?」鹹濕對話也成鐵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