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規 女性連頭髮也不露
2016/02/03 06:00
〔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昨天傳出有肉販對伊斯蘭少女潑水,造成曲線外露,被法官依「對未成年人暴力公然侮辱」判拘役,銘傳大學國際學院助理教授馬耀祖表示,根據伊斯蘭教規,女性發育後若出現性徵,身體就需被保護,因此除了臉部、手腳以外的「羞體」都需遮蔽,甚至連頭髮也在「羞體」範圍,最好能包覆住。
馬耀祖指出,其實男性、女性都有「羞體」,男性是膝蓋以上、肚臍以下,意即大腿到腰部不宜外露;女性則是腳踝以上、手腕以上的部位不得裸露,等於裙子或褲子的長度需到腳踝,袖長也要長到手腕。
不過,馬耀祖強調,若違反道德規範,不會有任何懲罰,頂多是勸導,因為這只是聖訓告誡,不是強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