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害2少女「濕身」 穆斯林潑水判拘

潑水判拘

潑水判拘

2016/02/03 06:00

不滿少女手機錄影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年7月伊斯蘭齋戒月期間,在台北清真寺廚房供應肉品的外籍肉販孟海山,被另一攤商的2名未成年女兒鬧場,質疑孟不能在齋戒月擺攤賣肉,還用手機錄影拍他,孟憤而朝2少女連潑2桶水,2女全身濕透,曲線畢露;台北地院依據伊斯蘭教義「9歲以上女性不宜暴露身體曲線」,認定孟對未成年人暴力公然侮辱,判他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孟男與另一攤商不睦,前年7月18日上午9點多,攤商的16歲、15歲女兒,穿穆斯林長袍、頭巾到清真寺,在廚房外質疑孟男的賣肉時機與資格,並以手機錄影。

連潑水 害曲線畢露

孟男不耐,連說「趕快走啦!我要洗地了!」將裝滿水的水桶從樓梯下方直朝上方的2少女潑去,2少女還說:「還不夠濕…好可愛…我想被潑得濕一點…拍我、拍我…」,孟男又裝滿一桶水,再朝2女潑灑,2女全身濕透,曲線畢露,有2人目擊全程,2女事後提告。

孟男辯說他是要洗地板,2女不斷用手機干擾他工作,他才潑水,2女也不閃躲,反而故意靠更近,導致全濕,他沒有侮辱對方的意思。

法院認定,影片顯示2女全身濕透,地面卻未明顯濕潤,孟男潑水顯非為洗地;依社會通念,直接對他人潑水,已彰顯不屑、輕蔑之意,一般女性受此對待,必感難堪、受辱。

辱人也違伊斯蘭教義

法官為釐清伊斯蘭的教義規範,特地函詢台北清真寺基金會,基金會答覆說,成年的穆斯林(女滿9歲、男滿12歲),無論男女皆不得穿著暴露,尤其不宜暴露肚臍以下、膝蓋以上的個人「羞體」部位,女性更不宜暴露身體曲線。

法官因而認為,孟男是心智成熟的穆斯林,應知悉這項規範,卻故意朝2女潑水,貶損對方尊嚴,已達侮辱程度;即使2少女有說「想被潑得濕一點」,當下未表現出受辱的反應,但不影響孟男羞辱人的客觀行為,判孟男有罪,考量他曾當庭表達歉意,並非全無悔意,判拘役20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