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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同流合污 所長收賄分贓 兩警悍拒

2015/04/09 06:00

〔記者林嘉東、吳政峰/基隆報導〕基隆市警三分局瑪陵派出所前所長陳進忠與部屬郭茂榮,涉收受8萬元賄款,包庇工程業者不取締砂石車,還試圖說服警所同仁一起拿錢,兩度遭同仁「打臉」嚴拒;兩人花掉其中5000元宴客後,事情仍辦不成,補回差額將8萬元退還;基隆地檢署認定陳、郭兩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昨天提起公訴。

記者昨聯繫不願同流合污的正義警員林振坪與徐逢春,林員休假不接電話,徐員則不願受訪。陳、郭兩人得知被起訴後,請假返家。

起訴書指出,亮智工程公司負責人李忠緯102年8月承作基隆市七堵區天孚山莊工程,須載運大量土方回填工地,砂石車須先向市政府申請、取得路權後才能載送土方;不料,李尚未取得路權便偷跑,被警員林振坪取締開單。

隔月,李男與七堵區瑪西里長、同時也是瑪陵派出所警友站長林飛龍商議,以8萬元行賄時任瑪陵派出所所長陳進忠、警員郭茂榮,希望陳、郭能說服轄區警察放水。陳、郭收錢後,對林、徐2警遊說,打算4人一起分掉這筆黑心錢,但林、徐嚴詞拒絕,罰單照開不誤。

陳、郭怕收賄情事曝光,將8萬元委由林飛龍保管,未來要支用時,再由林飛龍以警友站的名義付錢。同年10月,陳、郭在七堵苓蘭休閒農場宴請劉姓友人時,即指示林來付5000元餐費。

同年12月,陳仍不死心,毫不避諱地在派出所內當面明示林振坪:「不要再取締了」、「你不要再去開單了,有3萬元在林飛龍那裡」,林、徐2警當場「洗臉」訓斥所長,絕不妥協;眼看事情辦不成,陳心虛地要求林飛龍將8萬元全還給李忠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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