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好友供選妃 還幫男友迷姦
2015/02/25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21歲郭姓男子,與19歲黃姓女大學生交往1年多,郭以性生活無趣為由要求分手,黃女不願意,竟同意郭某「可以跟其他女生做」的要求,並提供臉書好友名單供「選妃」,再將郭選中的被害人,誘騙到家下藥迷昏,供郭性侵;士林地院認為郭、黃2人惡性重大,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各判8年徒刑及7年半徒刑。
判決指出,前年12月初,郭男以黃女名義,透過臉書好友名單發送訊息,給被害女子邀約聊天,由於黃女是被害人高中社團學姊,不疑有他答應赴約,被害人來到郭男租屋處,黃女提議「比賽看誰先把飲料喝完」,被害人不知飲料內遭郭男放入FM2,一飲而盡後昏迷。
判決表示,黃女未勸阻男友惡行,還協助將被害人攙扶進房間,見郭男趁被害人不省人事,黃女還幫忙脫去被害人衣物,供郭男性侵。
被害人昏迷到傍晚6點清醒,仍覺得頭暈目眩,撥電話給友人求助「我的衣服好像被脫過」,友人將被害人帶往醫院驗傷並報警,醫護人員在被害人外陰部採集到郭男體液,被害人尿液驗出FM2成分,警方則在郭男家中搜出14顆及粉末狀的FM2毒品。
郭、黃2人被捕後,黃女坦承郭男以性生活無趣為由提出分手,她為維繫感情,才會答應郭男所提「與其他女生發生關係,妳會生氣嗎?」的要求,並協助找尋性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