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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二代賣毒不賣醋 持電擊棒討遮羞費

2015/02/14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中部醋類等養生飲品公司富二代李姓男子,經營外叫女子陪酒的「傳播公司」與販毒,他以女友兼旗下傳播妹被性侵為由,持電擊棒勒索蕭姓女子,李嫌被逮後竟說,旗下小姐多,姿色好的由他先「試車」當女朋友,雖常換女友,但他不能讓女友與旗下小姐「吃虧」。

台中市刑警大隊偵五隊調查,已婚的32歲李嫌是空軍上士退伍,不經營家業,去年搞「傳播公司」,擁有10多名傳播妹。

旗下傳播妹 自稱遭性侵

警方調查,26歲洪姓女子,是他旗下傳播妹兼女友,洪女去年7月與蕭姓女子到屏東,與蕭女的一群朋友到KTV玩樂,洪女醉酒到車內休息,洪女宣稱被綽號「阿淵」的男子性侵害,但警方查無阿淵的真實姓名,洪女也拒絕報案與驗傷,目前行蹤不明。

找女子算帳 扣車當賠償

李嫌數日後找蕭女,指洪女被欺負,這筆帳算在蕭女頭上,持電擊棒威脅蕭女給50萬元遮羞費,否則抓蕭女的女兒抵債,後來降到20萬元,但蕭女仍拿不出錢,李扣留她的車。

此案演變成強盜與恐嚇取財,警方3日搜索台中市西屯區住處時,發現李嫌兼賣毒品,大把鈔票亂放在抽屜等處,共查扣53萬5000元,另查扣K他命、大麻。

李嫌宣稱他女友眾多,旗下傳播妹他會先「試車」,警方擔心他性伴侶太多,恐染上性病或愛滋病,但他否認染病與販毒。警方把洪女列為強盜與恐嚇取財的共犯,她迄未到案,也無法釐清是否真的被性侵。李嫌被依毒品、恐嚇取財、強盜罪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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