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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旋金變訂金 租屋不成虧大了

鍾先生投訴中信房屋八德店未告知他的權利,剋扣斡旋金不說,還出言諷刺「花錢學經驗」,態度相當惡劣。(記者吳岳修攝)

鍾先生投訴中信房屋八德店未告知他的權利,剋扣斡旋金不說,還出言諷刺「花錢學經驗」,態度相當惡劣。(記者吳岳修攝)

2008/02/20 06:00

被諷「花錢學經驗」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鍾姓男子透過中信房屋租屋,鍾某臨時反悔不租,房仲公司以契約簽定拒退斡旋金,鍾某質疑房仲公司業務員為業績故意漏提契約內容,害他吃悶虧,上門理論又遭店長諷刺「花錢學經驗」,氣得鍾某決定站出來替自己討回公道。

但記者昨天向中信房屋八德店查證,店長黃志圖表示,公司站在中立立場,應該是鍾某未看清楚契約內容,違約致訂金被房東沒收。

來台定居20多年的香港籍鍾姓男子,原本在台北市多家高檔魚翅餐廳擔任廚師,日前決定自己開業,今年1月底,鍾某看上北市光復北路一間店面,找上中信房屋八德店業務許小姐代為處理租屋事宜。

鍾某表示,業務員要求他必須先拿出一筆錢,做為「向房東證明有誠意租屋的表現」,他一再向業務員求證「如果不租,錢可以拿回來」後,遂向朋友調借一張2萬9000元支票,交付業務員。

鍾某指控,事隔一日,他意外獲知中信房屋提出的房租高於合理行情,遂向業務員表示不願意承租,要求退還支票,沒想到業務員卻表示該筆斡旋金已轉為訂金,不租將違反契約沒收;鍾某質疑業務員當初根本沒提及這部分,事後才用契約文字坑殺他。

鍾某強調,他改向店長黃志圖抗議,沒想到黃某堅稱合乎規定,還諷刺他,要他「花錢學經驗」,讓他感覺遭到羞辱,決定站出來,要求中信房屋給一個合理的交代。

學經驗 業者稱好意

黃志圖坦承他確實說過要鍾某「花錢學經驗」,但強調是基於好意而說,他在協調時覺得鍾某做事太過衝動,只是希望鍾某從這件事「記取教訓、學個經驗」,絕對沒有任何冷言諷刺意味。

黃志圖強調,公司業務員依規定都會告知承租戶所謂「誠意斡旋金」,一旦房東答應簽約出租,斡旋金就會自動轉成訂金,何況這筆錢由房東沒收,公司並沒賺到任何一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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