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一下3歲女童臉頰 性騷擾判拘
2018/12/01 06:00
男房仲為示好感 女童母氣不過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別亂親兒童!37歲曾姓男房仲帶客人看房,看到原租戶的3歲女兒,為示好感親了小女童的右臉頰,女童母親氣得控告性騷擾,台中地院認為曾男「顯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以其故意對兒童意圖性騷擾判處拘役30日。
判決書指出,曾男是1家房屋公司的仲介業務員,之前曾為女子阿芳(化名)仲介承租台中市西屯區某套房,2017年7月租期將屆滿,阿芳準備搬走,房東持續委託曾男仲介租賃,曾男帶1組客人看房,離開時在1樓樓梯口見到阿芳的3歲女兒,曾男突然靠近女童親吻右臉頰,阿芳發現制止,事後委請律師提告。
法官: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
曾男承認親吻女童,辯稱只是單純對女童表示好感,沒有性騷擾的意思。但法官認為,曾男是業務人員,理應知悉人際間應保持合禮合宜距離,對無力反抗亦無法完整表達意願的未成年人親吻,是未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且始終否認犯行,又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依此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的胞弟唐宗浩,才在今年9月間於新北市某宮廟外抱起1名4歲女童強吻多次,不僅挨告,還被士林地檢署依罪責更重的「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現由士林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