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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被騙拍裸照 父匯87元逮渣男

桃園地院外觀。(資料照)

桃園地院外觀。(資料照)

2017/06/06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4歲吳姓男子在網路謊稱代言服飾,分飾兩角,誘騙11歲女童代言,再以違約為由威嚇女童自拍內衣照、裸照,逼付3千元,女童只好向爸爸求救;這名霸氣的父親故意匯了78元、87元到指定帳戶並報警,桃園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恐嚇取財未遂罪將吳男起訴。

數字和白癡諧音

由於「78」、「87」這2個數字與「三字經」及白癡是諧音,女童的爸爸報案時說,匯款是為了確認帳戶是否有人使用,至於為何匯這2個數字?他沒多做解釋。

檢方調查,去年5月,吳男以臉書帳號自稱「米寶寶」,騙女童接服裝代言,女童欣然允諾,不料吳男表示代言的服飾是內衣,要求女童自拍內衣照及裸胸照回傳,女童想拒絕卻遭恐嚇「得付3000元違約金」,女童沒錢可付又不敢張揚,只好回傳內衣照及上半身裸照。

男騙代言 再扮另1人勒索

吳男食髓知味,又另創「白鄉劉」帳號,以相同手法誘騙、脅迫女童,女童找「米寶寶」商量,「米寶寶」勸女童照辦,女童又拍了內衣照傳給「白鄉劉」,但「白鄉劉」仍要求付違約金。

父稱匯款是確認帳戶存在

女童沒錢,情急之下只好向爸爸坦白一切,女童父親懷疑女兒遇上詐騙集團,匯78元及87元到吳男指定帳戶後報警。

警方訊問時,吳男坦承在網路上分飾兩角,知悉女童尚未滿18歲,提供給女童的2個指定帳戶,一個是友人的,另一個是網路衣服賣家的帳號,因為他的女友上網買衣服卻付不出錢,才會異想天開想出讓女童匯錢給賣家的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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