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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帶走「自己的小孩」 越女告擄人

莊姓富商被依略誘、妨害自由罪送辦,檢方訊後5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與新聞事件無關)

莊姓富商被依略誘、妨害自由罪送辦,檢方訊後5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與新聞事件無關)

2017/04/01 06:00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新北市莊姓富商多年前赴越南投資,結識阮姓酒店妹,阮女得知莊膝下無子,主動提議做試管嬰兒,事後再說她向姊姊借腹生下1子,莊男欣喜若狂,每月付生活費給阮女,但因無法跟男童生活,去年底莊將近3歲大的男童偷渡到中國,阮女來台告他擄人勒贖,莊姓富商被依略誘、妨害自由罪送辦,檢方訊後5萬元交保。

試管造嬰 未驗DNA

檢警調查,94年,莊男赴越南投資房地產,在胡志明市1家卡拉OK店認識阮女,外型姣好的阮女家貧,見莊男出手闊綽,便和他同居,得知他膝下無子,便提議偕莊男到泰國做試管嬰兒,且告知因自己墮胎多次,只好找姊姊借腹生子。

103年2月,阮女通知莊男,其姊已產下男嬰,隨後便以撫養小孩的生活費為由,每月索討2500美元(約台幣7萬6000元),莊姓富商僅能看看小孩。不久,阮女跟越南富商一起生活,她卻告訴莊男,越南富商是官二代,警告莊男,若去越南,越商會對他不利。

去年12月,莊男趁阮女不注意,偷偷將近3歲大的男童從越南帶到中國,阮女則搭機來台,向刑事局告莊男擄人勒贖。

疑點重重 5萬元交保

待檢警帶回莊男調查,協請中國公安單位找到男童;而阮女報案後即赴中國進行DNA鑑定,公安確認她是母親,便讓她將男童帶回越南。

檢警單位調查,莊男非常富有,不可能勒索金錢,且跟阮女一起的越商也不是官二代,阮女的說法有疑點,究竟男童是否莊男的骨肉?仍待DNA鑑定,檢方訊後,先將莊男以5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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