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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愛是大野狼? 林依晨:無權回應

2016/10/06 06:00

〔記者王冠仁、盧家豪/台北報導〕藝人林依晨的前圈外男友鄭家堯涉性侵少女案,為他「不老實」的形象再添一筆。據悉,鄭家堯當年因向林依晨謊報年齡,讓自己「年輕」7歲,林依晨抓包後氣得和他分手。

林依晨昨透過經紀人回應,「很多年未跟鄭先生聯絡,也已經很久沒有鄭先生的消息了,我們實在沒有權利和立場來回應或發表任何言論。」

曾熱戀 鄭少報年齡致分手

2010年底,鄭家堯被媒體發現他在林依晨拍戲現場等候,進而傳出兩人熱戀,鄭、林交往期間,儘管鄭被爆料與別人同居、財務不明等負面消息,但林依晨當時都力挺,一度還傳出林依晨擬暫別電視圈、隨男友鄭家堯赴美念書。

但2011年8月,媒體直擊這對戀人在國父紀念館捷運站出口附近吵架。

同年11月,林依晨在微博寫下「是的,我們已經分開。」宣告與鄭家堯戀情告吹,林當時還寫「我們都曾努力過、嘗試過,只是最後終究只能互給祝福、互道珍重再見。很痛、很痛,但還是得放手。」

儘管林、鄭交往躍上新聞版面,外界對鄭家堯仍如霧裡看花,不清楚他的身家背景。

據傳兩人分手,是因鄭家堯將自己年紀「小報7歲」,還掰說「命理師建議對外少報年齡,有助於事業發展」,但林依晨無法認同說謊,認為鄭太不老實。

鄭自稱新竹建商 住豪宅開名車

週刊報導,鄭家堯是新竹望族出身的神秘富商,平日住天母高級住宅,出入以名車代步。

被害少女的母親接受媒體採訪表示,鄭只說他是新竹建商,和父親、姊姊一起經營,但沒多久她就發現鄭沒工作,和他同住的姊姊是「乾姊」,不知道鄭哪來的錢住豪宅、開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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