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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空軍上校辛澎生涉共諜案 更一審仍判無罪

辛澎生涉嫌共諜案,高雄高分院更1審判決無罪。(資料照)

辛澎生涉嫌共諜案,高雄高分院更1審判決無罪。(資料照)

2022/02/16 14:4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空軍防空砲兵指揮部上校參謀長辛澎生涉嫌共諜案,地院依違反國安法,判處徒刑6月,但高雄高分院上訴審認為沒有替對岸發展組織改判無罪,下午更一審宣判,仍然判決無罪,可上訴。

檢方指出,1998年11月,辛澎生在友人安排下,前往印尼、韓國等地旅遊之際,與中共總政治部聯絡部人員趙明(化名)見面,並接受對方招待免費的旅遊食宿費用。

後來辛(已退伍)得知趙明有意認識軍中高階將官,於是主動邀時任空軍防空砲兵第953旅上校旅謝嘉康(處分不起訴)共赴泰國普吉島旅遊,與趙明等人一起會面。

隔年7月,上海世界博覽會開幕,辛的民間女友人楊昀庭在趙明安排下,帶著辛、謝(謝因具有現役軍人身分未能成行,計有其配偶、父母及子女2人)家人到上海遊玩,並由對岸免費招待。

後來,辛、謝等一家人,又前往馬來西亞旅遊,均由中方人員出面接待,但謝妻回國後,認為經常出國與趙明等中國地區人士會面似有不妥,日後就不再接受邀請出國。

橋頭地院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處辛和謝女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檢方認為量刑太輕上訴,高雄高分院上訴庭重新勘驗當初檢調筆錄、錄音機及譯文,發現辛和同案的楊女都沒有坦承接受招待出國,也在筆錄中清楚表達不知趙明的身分,此部分與調查局筆錄有很大出入,謝出國旅遊,並非辛主動邀約,即便受招待也不等於發展組織,改判無罪。

二審檢方不服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重新審理,更一審下午宣判,認為2人罪證不足,仍然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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