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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冒牌生」隆鼻竟眼瞎 控告醫師、醫美診所卻失敗

網紅「冒牌生」楊立澔。(記者溫于德攝)

網紅「冒牌生」楊立澔。(記者溫于德攝)

2019/07/09 18:5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網紅「冒牌生」楊立澔到醫美診所施打玻尿酸及肉毒後,出現視力不良等症狀,最終導致右眼失明、鼻子潰爛等後遺症,他為此控告主刀的曾姓醫師及診所陳姓負責人業務過失致重傷害;台北地檢署考量醫事審議委員會無法證明診療過程有違反醫療常規的情況,認定曾、陳2人的罪證不足,今將2人不起訴。

楊立澔為了隆鼻,於前年7月間到醫美診所打玻尿酸,事後卻發生視力不良等症狀,最後因延誤就醫導致右眼失明、鼻子潰爛等後遺症;他為此對主刀醫師及診所提出刑、民事訴訟,求償1500萬元。

今年5月7日,楊立澔因民事訴訟赴北院出庭,他庭後受訪時以親身經歷呼籲民眾,務必慎選醫美診所,指普通人沒有足夠的醫療常識,若要動刀必須非常注意,否則會留下後遺症。

楊男委任律師指控,曾姓醫師不具整形醫師資格,且使用的針頭不符合原廠建議規格,術後施打降解酶劑量也不足,此外,事發後診所沒就近將楊男轉診至台大或馬偕醫院,反而遠送內湖三總。

針對刑事部分,檢方勘查醫審會鑑定報告,發現曾姓醫師施打玻尿酸的位置及劑量,並無違反醫療常規的現象,至於曾姓醫師替楊男施打降解酶的劑量則無法判斷,事發後診所曾與三軍總醫院進行聯繫,才叫計程車將楊男送至三總,並無延誤就醫等犯意,認定醫師及診所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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