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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家防中心關懷服務方案 社工師涉嫌詐領近30萬元公款

承攬家防中心關懷服務方案,社工師涉嫌詐領近30萬元公款被訴。(記者鄭淑婷攝)

承攬家防中心關懷服務方案,社工師涉嫌詐領近30萬元公款被訴。(記者鄭淑婷攝)

2019/03/25 20:36

首次上稿 12:31
更新時間 20:3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0歲劉姓社工師在桃園市中壢區開設事務所,並承攬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5年委託辦理老人保護追蹤關懷服務方案-106年後續擴充」,竟以聘僱的社工員及岳母名義,詐領薪資、辦公廳舍租金費用等共29萬7769元,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發現後函送偵辦,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劉男,犯罪所得均宣告沒收。

對此,市府社會局表示,接獲疑似核銷不實及薪資爭議一事,即介入了解及進行相關處理,對於司法決定予以尊重,目前針對各項委辦方案經費執行要求核銷明確化及維護勞動權益,並提供相關申訴管道,以維護方案受僱員工權益,若有觸法情事將依法移送相關單位偵辦。

起訴指出,劉男承攬桃園市家防中心關懷服務方案,2016年5月至12間,涉嫌以顏姓、陳姓兩位社工員的名義,並偽造兩人差勤打卡紀錄、私章,申報不實薪資、風險津貼、加班費、差旅費、年終獎金等費用共計12萬2796元,其中10萬6383元已付給兩人。

此外,劉男事務所是設在他自己所有的房子,為了能依關懷服務契約規定請領辦公廳舍租金費用,竟涉嫌偽造建物謄本,將所有權人變更為岳母所有,並偽造為期1年、每月租金3萬5000元的租約,向桃園市家防中心請領5個月共17萬5000元的租金支出。

案經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發現後將劉男函送法辦,劉男於偵訊中坦承曾指示事務所行政助理,未經顏、陳兩位社工員同意,就擅自以兩人名義及偽造私章請款,也坦承偽造建物所有權人及租約;顏、陳兩人則證稱,請款清冊上頭的蓋章,並未經過他們的同意,也沒實際領到這麼多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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