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摸一下妳的腳嗎?」 腿控男性騷擾外籍女大生

台籍腿控男搭訕一名外國女大生,操流利英文詢問「May I touch your feet for a moment?(我可以摸一下妳的腳嗎)」,事後遭認定性騷擾挨罰1萬元,男子提行政訴訟,日前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情境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籍腿控男搭訕一名外國女大生,操流利英文詢問「May I touch your feet for a moment?(我可以摸一下妳的腳嗎)」,事後遭認定性騷擾挨罰1萬元。腿控男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他主張該句話「是基於社交禮貌,也是落實人權、多元性別平權」,應撤銷處分;但法官拒絕採信辯詞,日前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腿控男去年6月在北部某大學圖書館、見一名女大生坐在沙發區使用電腦,上前搭訕詢問「May I touch your feet for a moment?(我可以摸一下妳的腳嗎)」;女大生感到不舒服後提出申訴,腿控男後來被裁罰1萬元。
但腿控男提行政訴訟時說,起初先問女大生「May I look your shape of feet?(我可以看一下妳腳的形狀嗎)」,但因對方聽不懂,才改問是否能摸腳,「且即便女大生回答可以,我也只會看、不會摸」,但因回答不行,便直接離開。
腿控男也說,無論腳是否為公開或敏感部位,他都會基於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要看、要摸前都會取得同意,因此問的當下,「是基於社交禮貌,也式落實人權與多元性別平權」。
但裁罰的市府認為,當下僅有腿控男與女大生在場,而腳又屬於敏感部分,且要求摸腳也已逾越一般人互動分際、導致女大生感到不舒服,處分並未違法。
法官審酌,腿控男言論確實造成女大生心生畏懼、感覺遭冒犯,已構成性騷擾防治法要見,市府裁罰並無違誤,駁回腿控男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