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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射「頂新門神」 周玉蔻被控誹謗獲判無罪

影射「頂新門神」,名嘴周玉蔻被控誹謗獲判無罪。(資料照)

影射「頂新門神」,名嘴周玉蔻被控誹謗獲判無罪。(資料照)

2018/07/16 15:2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名嘴周玉蔻2014年底爆料當時的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政治獻金案,涉影射時任頂新派駐「台北101」大樓董事胡定吾、國民黨中常委劉大貝、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等3人,與頂新的關係匪淺,羅智強3人告她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判周玉蔻無罪。

判決指出,2014年12月19日周玉蔻在政論節目中指羅智強是「頂新門神」,協助頂新集團鞏固台北101「副董事長兼執行長」的經營權;同月23日,周在美麗島電子報發出標題為「馬團隊指的就是馬英九總統!」一文,指胡定吾是魏家大掌櫃,胡定吾和助手密友劉大貝等人功不可沒;翌日周玉蔻再續發「釐清獻金疑雲真相,請檢察官快快傳訊胡定吾」,指胡定吾在頂新獻金案中牽線聯絡。

羅智強3人先後提告控周妨害名譽,北檢受理後併案偵查,2015年12月認為周玉蔻雖有向同業、友人查證,但並非向胡定吾等人或相關人士查證,認定她憑臆測撰文,未盡合理查證,有誹謗惡意,將她起訴。

北院審理時傳喚劉大貝等告訴人作證,羅智強今年3月作證時說,曾與頂新二董魏應交在喜來登飯店2樓日本料理餐廳餐敘過2次,席間有談到頂新魏家祖厝的整修問題,魏向他展示照片、解說施工方式,魏還向他抱怨101經營權問題,羅推稱與他業務無關,魏就不再提,羅也沒向馬回報此事。

北院審理後,認定周玉蔻已善盡合理查證,沒有誹謗故意,今判周無罪。

馬英九也針對周玉蔻說他收受頂新2億政治獻金一事,另提自訴控告周玉蔻加重誹謗,一審判周無罪,二審去年4月改判周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馬英九並提民事求償1000萬元,一審判馬敗訴,二審又逆轉改判周應賠償180萬元並登報道歉,上訴三審中。

此外,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爆料馬英九團隊收頂新10億獻金,馬英九也提告求償,高院判吳須賠償180萬並在電子報道歉,吳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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