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單親媽當保母真落漆 幼女拿手機K頭3月嬰賠10萬

林姓單親媽媽受託幫友人照顧3個月大的兒子,卻不慎踩傷到男嬰,另未注意其幼女拿手機敲打男嬰,見男嬰昏睡還大力搖晃,造成男嬰視網膜出血、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林姓單親媽媽受託幫友人照顧3個月大的兒子,卻不慎踩傷到男嬰,另未注意其幼女拿手機敲打男嬰,見男嬰昏睡還大力搖晃,造成男嬰視網膜出血、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7/12/15 14:3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樹林區一名林姓單親媽媽,去年10月起受託幫友人照顧3個月大的兒子,期間卻不慎踩傷男嬰,另未注意其幼女拿手機敲打男嬰,見男嬰昏睡還大力搖晃,造成男嬰視網膜出血、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新北地院日前依過失傷害罪,判林女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今再判林女需賠償男嬰10萬9千餘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0月起,林女受男嬰母親之託,月收6千元照顧蔡姓男嬰,去年12月20日,為避免1歲半幼女上床踩空摔傷,林女轉身查看幼女狀況時,不慎踩到躺在床上的男嬰,造成男嬰右大腿瘀傷;隔了9天,又放任幼女拿手機敲打男嬰頭部,還拉扯男嬰手部,見男嬰昏睡不醒,林女未於第一時間送醫,反大力搖晃男嬰,造成男嬰廣泛性視網膜出血、肱骨外科頸閉鎖性骨折、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男嬰父母因此向林女提出醫療、交通、精神慰撫金80萬元,共81萬3千餘元的民事求償。

林女出庭時喊窮說,自己是單親媽媽,育有4女又是低收入戶,全家收入都靠她照顧小孩空檔時包檳榔賺錢,刑事被判刑6月,她無力繳交罰金僅能入監服刑,且男嬰父母也是因經濟狀況不佳,付不出保母費,才以每月6千元的低於行情價委請她照顧男嬰,今年6月男嬰再到醫院檢查,身體已無異狀,認為要求80萬元精神慰撫金過高,她無力負擔。

法官認為,男嬰父母提出80萬元精神慰撫金確實過高,加上未提出搭計程車到醫院看病的乘車收據,今判林女須賠男嬰父母醫藥費9246元及精神慰撫金10萬元,共10萬9246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