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嬰兒被保母摔傷5年後死亡 父母2度提告
宜蘭縣一名61歲胡姓保母,6年前義務照顧一名出生不到3個月的汪姓女嬰,不慎致該女嬰頭部撞擊地面,有缺氧性腦病變等後遺症,當時宜蘭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決拘役30天確定,不料該女童在去年過世,女童父母再度提告。今桃園地檢署偵結全案,檢方認該案件曾判決確定,予以胡女不起訴處分。 (記者魏瑾筠攝)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宜蘭縣一名61歲胡姓保母,6年前義務照顧一名出生不到3個月的汪姓女嬰,卻不慎在抱女嬰步出浴室時跌倒,造成女嬰頭部撞擊地面,有缺氧性腦病變及腦性麻痺等後遺症,當時宜蘭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決拘役30天確定,不料女童在去年過世,該女童父母再度提告。今桃園地檢署偵結全案,檢方認該案件曾判決確定,予以胡女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指出,胡女自2011年10月起義務照顧同年8月底出生的汪姓女嬰,不料卻在11月16日中午12點多幫女嬰洗澡後,明知地面濕滑,應小心行走,卻不慎在把女嬰抱出浴室時,跌倒在地,致女嬰頭部撞擊地面,有缺氧性腦病變及腦性麻痺等後遺症。
事發後女童父母提告,宜蘭地檢署依因過失傷害罪嫌提起公訴,經宜蘭法院審理,法官考量胡女純屬義務照顧女嬰,且坦承犯行、品行良好及無不良前科,加上女嬰父母均表示不提告,判處胡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不料,女嬰卻在5年後死亡,女嬰父母再度提出告訴,桃園地檢署依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考量已裁罰上一罪,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