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一桿進洞機率低?揮桿擊中130公尺外球友頭部
2017/11/22 11:47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男子今年2月到台中高爾夫球場打球,沒有一桿進洞,反而正中130公尺外林姓球友的頭部,更慘的是,在風勢助陣下,球的撞擊力量很強,林男頭部外傷、皮下出血與腦震盪,黃男不否認他擊球打中林男,但他辯稱桿弟目視前方無人,告知他可以擊球,也提醒他儘量偏左擊球,但他擊出後,球卻偏向右方,雙方賠償金額談不攏而興訟,台中地檢署認為他應注意而未注意,今天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38歲黃男今年2月18日下午3時30分,到位於台中市大雅區的台中高爾夫球場打球,他在西區第5洞擊球,當時風勢很大,風向由西區第5洞,往西區第1洞吹,他擊出之後,球順著風勢往西區第1洞飛行,飛行了130公尺,正中位於西區第1
洞的林男。
林男傷勢頗嚴重,頭部外傷、皮下出血與腦震盪,雙方洽談和解不成,具狀控告黃男,黃男的桿弟說,當時風勢強,他當時建議林男,儘量往左方擊球,黃男也承認說,當時桿弟目視前方無人,告訴他可以擊球,也建議他儘量偏左擊球,但他擊球後,卻發現球的飛行方向偏右,他強調,林男向他索賠50萬、60萬元,他認為太高而協商破局。
台中地檢署認為,黃男打球時,應該要注意自己的擊球能力,確認附近無人在擊球的落點範圍,且當時風勢頗強,必須依風勢修正擊球方向,避免受風勢影響而誤擊他人,卻疏忽沒有注意,貿然擊球後傷人,今天依過失傷害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