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遭男客打槍 應召女憤而誣告三七仔迷姦
子小美(化名)找徐男到飯店開房間,替她媒介性交易,哪知連續2名客人都對小美興趣缺缺,全部打槍,徐男只好載小美回住處,沒想到火大的小美事後反咬徐男迷姦她。圖為高等法院的法庭內配置的法槌。(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女子小美(化名)找徐男到飯店開房間,替她媒介性交易,哪知連續2名客人都對小美興趣缺缺,全部打槍,徐男只好載小美回住處,沒想到火大的小美事後反咬徐男迷姦她,檢方為此一一偵訊男客、飯店櫃台,加上性侵採證結果全都證明小美說謊,檢方以不起訴還徐男清白。
小美指控,去年8月某日凌晨,她與徐男碰面商談投資事宜,事後徐男邀她一同前往飯店繼續談,沒想到徐男竟趁機在飲料內下藥,她陷入昏睡,直到當天傍晚清醒時,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躺在租屋處,頭部疼痛、下體有灼熱感,始知遭性侵。
徐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其實小美要他介紹性工作的客人,他去小美家接人,一起去飯店,以他的名義開房間,當天有帶2個客人到房間,但他們都打槍,後來凌晨4點退房,他送小美回家,跟平常一樣。
檢方為此循線找到當天打槍小美的邱姓男客,他作證說當天聯繫徐男找小姐,他在飯店房間門口有看到小美,而當時小美坐在床上,看起來跟平常差不多,是清醒的,檢方認為這與小美所述情節大相逕庭。
此外,檢方問飯店櫃台與大門服務生,都說當天沒有發現異狀,無人求救,也無人昏迷被帶入飯店或帶出飯店,檢方認為若小美所述情節為真,櫃台人員豈有毫無察覺之理?
採證結果,小美外陰部棉棒、陰道深部棉棒,以顯微鏡檢查均未發現精子細胞;以前列腺抗原檢測法檢驗結果,均呈陰性反應;經萃取DNA檢測,均未檢出男性染色體DNA,而小美陰道抹片以顯微鏡也未發現精子細胞,因此檢方以罪證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