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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案出庭 黃國昌:太陽花學運正當未犯罪

立委黃國昌因太陽花學運開庭,今前往高等法院應訊,黃堅稱未犯罪。(記者楊國文攝)

立委黃國昌因太陽花學運開庭,今前往高等法院應訊,黃堅稱未犯罪。(記者楊國文攝)

2017/08/31 16:5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中,立委黃國昌等22人被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起訴,但一審採認「公民不服從」概念,全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黃國昌今在高等法院指出,當時在執政的國民黨主導下,前立委張慶忠強行通過違法服貿協議,引發憲政危機,才有太陽花學運,並非犯罪,律師還聲請傳喚時任國民黨主席的前總統馬英九、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前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鴻池、張慶忠等人作證。

高院考量22名被告人數眾多,決定分批傳喚審理,今進行第3批傳訊行動,被告是涉煽惑他人犯罪的黃國昌、周馥儀、黃郁芬3人;黃等3人均做無罪答辯。

黃國昌承認3年前的3月18日當天,曾拿麥克風請民眾一起進入立法院,但黃指出,當時是執政的國民黨違法強行通過服貿協議,為了不要讓台灣民主程序遭踐踏,認為有必要透過民主自救行動,喚起國人的意志,勿讓立院草率通過服貿協議,至今回想仍認為當時行動是正當的,也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

黃郁芬指出,立委是人民用選票選出來人的,但當時馬政府一意孤行要通過服貿協議,她們只好用身體、行動來行使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希望喚起國人的重視。

黃國昌、周馥儀的律師翁國彥主張,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採行「黨政一體」,而前總統馬英九時任黨主席,為查明國民黨有無黨意凌駕民意,由上而下要求一定時間內通過服貿協議,因此聲請傳喚馬英九、林鴻池和張慶忠3人,此外,王金平當時說過,不會動用警察權驅離民眾,如果黃等人不構成侵入住宅罪,自然也不構成煽惑他人犯罪。律師另聲請傳喚賴中強、及由法院選任4位專家學者鑑定何謂「公民不服從」原則。

高檢署公訴檢察官則認為,沒有傳喚馬英九等人出庭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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