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10年前也被起訴 當時悲憤宣布選總統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案遭到起訴。(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今日依涉嫌洩密等罪起訴前總統馬英九,這已是他第二次遭到起訴,回顧2007年馬英九首次遭到起訴後,剛卸任台北市長的他在記者會上「痛心疾首」,決定要辭去黨主席之位,競選2008年總統。
據《蘋果日報》報導,高等法院檢察署於2007年2月13日,偵結馬英九特別費案,依照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馬英九。高檢署當時指出,馬英九所請領的1530萬元左右的特別費,只有412多萬元用在公務上,疑似詐領1117萬元。
馬英九隨即舉行記者會表示,他一生清廉卻遭受質疑,「比失去我的生命更痛苦」,因此決定要化悲憤為力量,參選2008年總統大位,並高聲喊出「我不會被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