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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案開庭 秦偉:我很無奈但我不能說

秦偉到法院為性侵案出庭。(記者張文川攝)

秦偉到法院為性侵案出庭。(記者張文川攝)

2017/02/23 15:5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秦偉被控10餘年間性侵害8名女子多達10次,被依強制性罪提起公訴,台北地院今下午再次開庭,進行準備程序,秦偉進入法庭前受訪說,有些被害人他根本不知道是誰,有些扯到十幾廿幾年前,他連對方是誰都不知道,也不曾對質過,「我很無奈,但我不能說,因為法官規定我不能對外講案情」。

49歲秦偉去年被多位女子控訴趁獨處時性侵害,北檢偵查後起訴認定,秦偉從2002年起涉案,被害人包括14歲粉絲、編劇、模特兒、造型師、網友等8位女子,控詞皆指秦偉多次利用與被害人獨處的機會,強行硬脫、硬上,犯案地點包括自家、公司、車上、廣播電台男廁、電視台茶水間。

性侵案件採不公開審理,今繼續上次開庭未完的被害人A女部分,繼續進行準備程序,秦偉在法院外受訪再次重申:「我絕對沒有勉強任何人做不願意做的事」,有些報導並非事實。

秦偉說,匪夷所思的是,現在聽到的事情,甚至有十幾廿年前的事情,對方是誰?也沒跟他對過質,也沒告知身分,「有些案子在起訴之前檢察官甚至根本連提都沒提,只憑說法就把我起訴,我相信台灣的法律應該沒有這麼草率吧!」

媒體問是否要回應被害人的指控?秦偉說:「案件是這麼久以前的事而且是不存在的事情,人也不知道是誰,要我怎麼回應?我們也提供很多資料給檢察官,包括我跟A女交往的資訊,但檢察官為什麼都不被採用,只採納對方的說詞,就認定我一定有(犯罪)呢?檢察官辦案只憑說法,不憑證據嗎?我不太懂耶!」

媒體問有無在談和解?秦偉說,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太可能私底下與被告見面,「我相信台灣的司法是公正的,對於被起訴,我感到非常遺憾,沒有物證就草率起訴,我們會配合法院調查,相信法官會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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