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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工業石膏做豆花 業者改輕判6個月

永昌化工負責人周德永(遮頭者)。(資料照,記者吳仁捷攝)

永昌化工負責人周德永(遮頭者)。(資料照,記者吳仁捷攝)

2016/05/24 13:3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有業者將工業用、含重金屬的無水石膏包裝成食用二水石膏給下游業者當豆花原料,2年來賣了6千多公斤,今二審判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市永昌石膏化工75歲負責人周德永2年賣出6000多公斤的原料給下游,一審新北地院認為無法證明周賣的無水石膏對人體有害,判他無罪,檢方上訴後,二審改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永昌化工公司另被罰300萬元。

衛福部去6月將無水硫酸鈣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一審時法官認為,永昌使用的「無水石膏」為衛福部認可的食品,雖這批無水石膏還含有鋁、硼、鋇、銅、矽、鍶等重金屬,但含量符合食品添加物標準。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認為,永昌將工業石膏包裝成食用級二水石膏,已觸犯《食安法》假冒罪,改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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