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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副市長許志堅首開庭 不認貪污、認了偽造文書

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5/12/21 12:0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愛將、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被控長期收受廠商賄賂,為都更案護航,不法獲利758萬餘元,北檢11月25日起訴許志堅等7人,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許志堅首度承認利用兒子、胞兄在白手套周麗惠的弘盛公司當人頭員工,月領11萬元乾薪的偽造文書罪,但仍不承認貪污收賄罪嫌。

庭末許志堅開口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押,說他患糖尿病、血壓、血脂三高,沒外國護照、家人都在台灣,不會逃亡,但檢方仍認為許供述前後不一,仍有串證之虞,建議續押,法官將交合議庭評議決定,訊後先將許暫還押,定明年1月21日再開庭。

許志堅被控以兒子許士耘、胞兄許志遠在弘盛開發公司當人頭員工,每月收取弘盛董娘周麗惠11萬元,並以許志堅生日、嫁女兒為由,收受周女贈送的香奈兒錶、蕭邦錶和金條,檢方起訴認為周麗惠是白手套,替都更建商寶興開發、樂揚建設送賄款禮物。

許志堅今說,他拜託周小姐處理兒子、哥哥的事,但不知道她的作業方式,以為有報稅就可符合規定,他承認對法律的認知錯誤,此部分的偽造文書罪他認罪,但強調乾薪、禮物都是他與周女的事,與新北市都更案審議無關,都更案是由審議委員會決定准否,不是他所能決定。

許志堅今開庭未再著墨他與周麗惠的私交,上月移審庭時他聲稱,他和周麗惠交情非常好,周女是他嫁女兒時,牽新娘到大廳的「好命婆」,而她女兒入厝時,他也送一幅價值15至18萬元的名畫家潘璜的山水畫給她,禮尚往來;女兒嫁妝要「湊項」,他請周女幫忙先買2條金條,周沒告訴他價錢,所以他沒付錢,他以為價值近100萬,偵查時才知只有40多萬;他生日雖在9月,但依台灣人習俗,58歲到61歲的4年期間都算是60大壽,所以周麗惠於12月主動約他碰面說要送他生日禮物,他也不以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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