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國道收費員佔領交流道 違反集遊法獲不起訴

國道收費員不滿遭資遣後未受合理安置,新北地檢署今年8月將帶頭8人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但違反集會遊行法部分,因警方舉牌未達3次,今對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國道收費員不滿遭資遣後未受合理安置,新北地檢署今年8月將帶頭8人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但違反集會遊行法部分,因警方舉牌未達3次,今對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2015/10/07 13:5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國道收費員不滿遭資遣後未受合理安置,去年6月13日3百多人搭車衝上國道一號林口交流道,佔據入口閘道及主線車道路肩,揚言癱瘓國道交通,導致匝道封閉4小時,車道嚴重回堵約5公里,新北地檢署今年8月將帶頭8人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但違反集會遊行法部分,因警方舉牌未達3次,今對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處分不起訴。

處分指出,當天下午,新莊警分局長陸續舉牌兩次「警告」、「命令解散」,吳靜如持麥克風說「不要加害收費員、他們是要捍衛自己的權益,如果有事情就抓我、血汗國道、葉部長出來面對收費員,不要拋棄老員工,圖利遠通」。

後高公局代理局長陳彥伯趕抵現場,出面與吳靜如溝通,轉達部長願與收費員會談,抗議民眾才逐漸散場離去,不過因吳靜如現場表示:「要起訴就起訴我」,遭警方認定是帶頭首謀,依違反集會遊行法送辦。

但檢察官認為,警方並未完成集會遊行法所規定3次舉牌警告、命令解散、制止的法定程序,不符構成要件,認定吳女罪嫌不足不起訴。

相關影音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