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夜店被撿屍 正妹事隔1年多才說...
2015/09/01 13:1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李姓男子遭正妹女友人的友人指控,涉嫌在夜店對正妹撿屍,李男因此吃上妨害性自主官司;然而,被害女子不願提告,且事隔1年多才向友人透露此事,台北地檢署多次傳喚李男及被害女子,兩人均未到庭,考量被害女子警訊時也無法確認是否遭李男撿屍,今將李男不起訴。
去年間,李男與正妹女友人到夜店狂歡,女友人不勝酒力喝茫,事隔1年多後,她才向友人透露,指去年疑似在夜店遭李男撿屍,友人因此陪同她向警方報案。
被害女子警訊時,對於遭撿屍的時間、地點及加害人都說不清楚,只強調印象中好像有發生這件事;警方循線約談李男,對於所有指控他一概否認;因雙方各說各話,警方只好依被害女子所述情節,將李男函送法辦。
檢方調查期間,多次傳喚兩人出庭未果,勘查兩人警訊筆錄後,認定被害女子對於事發經過交代不清,且沒有提告意願,所以將李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