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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大生推輪椅「撿屍」性侵醉女 判刑4年

    桃園市簡姓男大生到台北市夜店喝酒,遇上同樣來自桃園的19歲女子,女子喝醉後被簡男「撿屍」,因簡男扛不動只好從夜店找來輪椅,將爛醉如泥的女子推到樓下,再搭計程車轉赴桃園市一間摩鐵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桃園市簡姓男大生到台北市夜店喝酒,遇上同樣來自桃園的19歲女子,女子喝醉後被簡男「撿屍」,因簡男扛不動只好從夜店找來輪椅,將爛醉如泥的女子推到樓下,再搭計程車轉赴桃園市一間摩鐵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04/25 16:3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簡姓男大生到台北市夜店喝酒,遇上同樣來自桃園的19歲女子,女子喝醉後被簡男「撿屍」,因簡男扛不動只好從夜店找來輪椅,將爛醉如泥的女子推到樓下,再搭計程車轉赴桃園市一間摩鐵性侵,女子醒來後發現「內褲反穿」,驚覺遭到簡男性侵氣憤報警,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簡男4年有期徒刑。

    簡男民國102年7月13日深夜11點多,與徐姓友人一同到台北市知名夜店消費,認識了同樣來自桃園的女子,雙方相談甚歡,女子不明原因服下安非他命又喝酒,直到隔天凌晨3點多幾乎爛醉如泥,簡男想將她「撿屍」回桃園,但扛不動只好找來輪椅,先把女子推到樓下,搭計程車到桃園市龜山區一間摩鐵,簡男還請顏姓運將幫忙「扛」,一人上半身、一人下半身,把女子扛進摩鐵房間。

    簡男在女子毫無意識下性侵得逞,離去時把女子的衣物穿好,但女子驚醒上廁所時,發現內褲「反穿」,當天她正逢生理期,用過的衛生棉卻被丟在一旁,床單沾有血跡,才發現房間不止她一人住。

    女子說,在夜店喝了3、4杯調酒,沒有服用任何藥物,不知體內怎有安非他命反應,當天完全不記得怎麼離開夜店,醒來時人就在摩鐵房間,衣著是整齊的,但上廁所發現內褲反穿、衛生棉不見,懷疑自己遭人性侵,回頭調閱夜店監視器揪出簡男,簡男辯稱「有問過女子是否願意?」女子曾張開眼睛說好。

    法官檢視監視器、相關證據,認為女子當時因酒精、藥物催化,被帶離夜店時幾無意識,簡男說詞並不可採,案發時他是大學生還有女友,卻不懂得尊重女性身體權益,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處他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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