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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廠組長搞侵占 貪小利失大財

2015/07/05 14:31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東南客運保養廠鞠姓組長,因為公司經理來視察認為保養場太髒亂,要求他清理,他卻好壞物資、零件不分,大量出售給資源回收場,而侵占變賣1萬4千餘元,被發現後繳回1萬2千元,被依侵占罪判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

判決書指出,建明客運與東南客運是同一公司,鞠組長原是建明客運駕駛員,102年6月1日公司黃經理到大客車保養廠視察,發現太過髒亂,同月4日把鞠組長調任到保養廠,請他上任負責好好整頓、清理。

不過鞠組長新官上任三把火卻亂燒,上任不到一個月,擅自把圍牆旁10支U型鐵管、冷氣排熱一組,以廢棄物請資源回收站來回收,變賣3520元

,卻侵占入己。

同年7月4日又賣掉差數器3個、鋼板20片、圍牆工型鐵,都是可使用之資源,卻又以廢棄物變賣給資源回收站,得款5920元;7月8日又把現代壓縮機10個等物又拿去變賣得款4640元。

總計變賣了1萬4080元,而該公司人員發現可用的零件疑似遭變賣,經追問才發現,都被鞠組長當廢棄物賣給回收商,而變賣所得也侵占入己,事件曝光後鞠組長才繳回1萬2080元,被依侵占罪移送法辦。

鞠組長否認犯行,辯稱零件保管不是他的工作,而其他兩千元是加油錢,他有向黃經理報備,他在7月15日領薪水後就補回1萬2080元。

但法官調查該公司對於零件變賣有一定程序,必須先列冊,報請公司同意出售,鞠組長明知有這些程序,卻未遵守,侵占罪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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