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被控洗錢案 北院裁定停止審判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收受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1000萬元賄款買官案,5年前被判貪污有罪定讞;今年初扁獲保外就醫後,台北地檢署認定扁在此案另涉洗錢罪,但未經起訴審判,因而將他起訴,扁的律師以健康為由聲請停止審判,台北地院合議庭今裁定停審,待扁健康狀況能夠到庭時再續審。不得抗告,停審確定。 (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因涉收受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1000萬元賄款買官案,5年前被判貪污有罪定讞;今年初扁獲保外就醫後,台北地檢署認定扁在此案另涉洗錢罪,但未經起訴審判,因而將他起訴,扁的律師以健康為由聲請停止審判,台北地院合議庭今裁定停審,待扁健康狀況能夠到庭時再續審。不得抗告,停審確定。
北院審理中的扁侵占公文案、高等法院審理中的扁偽證案,也已先後獲裁定停審,加上今日這件洗錢案,扁目前共有3件未定讞案件停審中。
合議庭是依據3份診斷證明和醫療鑑定報告,做出停審決定,包括今年2月27日高雄長庚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去年12月9日台中榮總的診斷證明書、以及前年北院侵占公文合議庭選派的鑑定人醫師陳順勝做的鑑定結果。
其中,最新的高雄長庚診斷證明指出,扁患有巴金森氏症、語言障礙、平衡失調、動作失用症、認知功能障礙(失智症)、膀胱過動症(尿失禁、漏尿)、睡眠呼吸中止症、腦下垂體後葉病變、器質性憂鬱症,目前神經與精神處於失能狀態,需全天候照料,在法律上已屬監護宣告狀態。
診斷指出,扁目前在居家與門診治療期間,治療半小時就出現反應慢等疲態,已經沒有能力接受法庭偵訊;綜合測驗也顯示,扁的認知功能較無彈性且僵化,無法修正作答中的錯誤,建議不宜出庭應訊。
合議庭認定,這些診斷都是由專業醫師作成,且診療結果一致,應無刻意偏袒或誣陷扁而造假的理由,足以認定扁目前的身體狀況有生命與健康風險,已沒有能力接受審問,欠缺訴訟能力,因此裁定停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