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風雲!法務部:有8項應檢討、7項應改善事項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法務部調查雄監挾持案,經9小時討論,列出8項應檢討、7項應改善的事項,包括場所、人身安全檢查都不確實,槍械室、彈藥室鐵門不堅實,警示影像設備落後,工場主管警覺不足,高風險受刑人輔導不足,戒護人力不足,新聞發布無統一窗口。
調查報告羅列的兩大項、15小項全文如下:
(一) 檢討事項:
1.安全檢查未能徹底落實:
(1)場所安全檢查:
本案受刑人持有尖短鋼條及當日作業領用剪刀,顯示雄監對於工場、舍房等場所之安全檢查執行程度仍不夠確實,致使受刑人得藏匿危險器械於場舍,並於預備犯案時攜出使用。
(2)人身安全檢查:
場舍主管、提帶人員、通道管制哨及中央台值勤人員均未落實監內檢身勤務,致使受刑人看診前私藏尖短鋼筋、剪刀等危險器械,未能查獲,使受刑人有機會以之挾持管教人員,滋生事故。
2.槍械室、彈藥室鐵門及鎖堅實度不足:
槍械室及彈藥室雖有槍、彈分離之設計,且槍械室有不銹鋼及鑄鐵柵門各一,與彈藥室並有不銹鋼門隔離,然彈藥櫃是木製,容易破壞。
3.警示及影像設備落後,未能充分反映事件全貌:
目前警示系統僅以鈴聲顯示事發地點,至於事故類型是失火、有人鬥毆、脫逃或其他事故,以及事故之規模及嚴重性,均未顯現,且警報系統未覆蓋全監,戒護人員難以精準研判,及採取正確有效因應作為。
4.工場主管警覺性不足:
工場主管未能察覺受刑人偽病,讓同工場之 6 名受刑人同時赴衛生科骨科就診,致彼等能執行脫逃計畫。
5. 高風險受刑人之輔導不足:
各監獄教化人力配置一致,並未因其收容屬性而有差異,高雄監8獄專收重刑累犯,教化之需求遠高於一般監獄,但教化人力嚴重不足,無法針對其特性設計教化輔導課程。
6. 戒護人力不足:
矯正機關戒護人力長期短缺,以致勤務配置,包括提帶接見、看診、戒護外醫等人力,常無法配置合理人力,由 1 戒護人員戒護多名受刑人,易生事故。
7. 新聞發布無統一窗口:
現場情勢嚴峻,瞬息萬變,情況複雜,媒體報導諸多揣測,脫離真相,指揮中心雖指派專人負責對外發言,但未收即時澄清說明之效。
8. 媒體使用空拍機未予控管,牽動受刑人情緒。
(二) 改善作為:
1.加強場舍安全檢查及受刑人檢身:
對於危險物品務必詳細搜查,嚴禁受刑人私自挪用作業相關器具及材料,並落實受刑人檢身檢物之勤務,對於入監、出監、出庭、還押解返等受刑人,對其衣物、身體實施檢查,設簿登記,以維護戒護安全。
2.強化槍械室、彈藥室鐵門、栓、鎖及櫃門:
更新強化槍械室、彈藥室之鐵門及相關安全設施,使其具備防暴功能。
3.改進警示系統及影像設備:
引進高科技設備,使緊急應變訊息迅速傳至全監,以掌握正確訊息,立即應變。
4.交錯安排同場舍受刑人之看診梯次:
為防止同場舍之受刑人趁看診之際串連滋事,戒護人員於提帶看診時,避免將同場舍受刑人過度集中於同一梯次看診,並由中央台值班科員負責管控。
5.強化高風險受刑人之輔導:
充實重刑累犯監之教化人力,針對受刑人特性設計教化輔導內容,以有效掌握囚情變化,防範事故發生。
6.儘速提出人力及設備之改進計畫:
全盤檢討人力及設備現況,研擬改進方案,循程序報請行政院核定。
7.加強矯正人員與媒體溝通之知能:
矯正機關辦理訓練及演習,增加彙整資訊、發布新聞及與媒體溝通技巧之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