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彥文律師解除委任 法扶會:屬一次性陪偵服務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昨天發生台大高材生張彥文當街殺死女友案,某報(蘋果)今報導張父「申請免錢的法律扶助律師陪同偵訊,不過由於張彥文手段兇殘,法扶律師在辦案人員訊問後,就直接要求解除委任」,法扶會剛才發表聲明指出報導與事實有出入,法扶律師並非因嫌犯手段凶殘而要求解除委任,而是重案第一次陪偵的專案,原本就限定只有一次,偵訊結束就須立即解任。
法扶基金會指出,法扶開辦「第一次檢警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是考慮人民涉重罪而第一次被偵訊時,考量當事人不諳法律程序,法扶會為保障正當法律程序而提供第一次偵訊由律師陪偵服務,且只限「重案」、「一次性陪偵服務」,偵查一結束即須立即解除委任。
若被告在後續法律程序仍要申請法扶,就須符合「無資力」條件,,若被告的「同居共財親屬」財力超過法扶會的標準,法扶就不會核准派律師協助打官司。
法扶基金會聲明全文:
一、為加強人民司法保護及法律扶助,本會開辦「第一次檢警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本專案在於非少年及非心智障礙之犯罪嫌疑人於第一次遭警方拘提逮捕時,以重罪案件為限得申請律師陪同偵訊。本專案是考慮到人民第一次因重罪受到檢警偵訊,因不熟悉檢警偵訊程序,心理恐懼致無法自由陳述,為保障憲法正當法律程序而提供律師陪偵服務,本專案僅提供一次性陪偵服務,故法扶律師依據本會檢警陪偵作業規則於該次陪偵完成後(包含警詢、檢方複訊及羈押庭)即需立刻解除委任。
二、經查,本會陪偵律師抵達現場後,因犯罪嫌疑人張彥文仍在醫療程序中,無法立刻接受警方詢問,陪偵律師等到犯罪嫌疑人張彥文生命情況穩定後,警方才開始作警詢筆錄,此時已經接近半夜,但因陪偵律師於警詢結束後,檢方尚未告知明確複訊時間及是否開羈押庭,陪偵律師無法預知等待時間,恐影響隔天業務行程,故先解除委任,並告知犯罪嫌疑人張彥文家屬可再連繫法扶指派另一名律師繼續陪同完成本次陪偵程序。復經本會連絡該名陪偵律師後,其表示過程中未接受任何記者採訪,也無說過被告手段兇殘所以解除委任。是以,蘋果日報指稱扶助律師因被告手段兇殘而解除委任,恐和事實有所出入。
三、犯罪嫌疑人張彥文後續偵查程序若有聘請律師必要,則必須符合本會無資力標準,方能申請扶助律師。目前本會無資力標準須加計同居共財親屬之財力,故若同居共財親屬財力已超過本會標準,本會將無法提供扶助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