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竄改戶籍地收紅包 公墓管理員被起訴
2014/08/29 13:2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縣八德市公所約聘僱人員李國峰,利用在民政課負責受理民眾申請市有公墓之便,將設籍桃園市的申請人地址寫為「八德市」,並以印表機偽造戶籍謄本,讓林姓老翁及其蔡姓堂哥節省了9萬元費用,事後兩人在繳款書回執聯中夾帶3600元酬謝,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偽造特種文書、圖利、收賄罪嫌起訴李男,林、蔡兩男也連帶被依行賄罪嫌起訴。
54歲李男從民國96年7月到99年12月,在八德市公所擔任約聘僱人員,平時駐點八德市大安公墓辦公室,受理民眾申請市有公墓使用之業務,根據「八德市大安公墓墓園及納骨塔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中規定的收費標準,設籍桃園縣的縣民使用八德市公墓,每一墓位收費9萬元,納骨塔每個櫃位3萬6000元到4萬元不等,但往生者或往生者之配偶、直系血親設籍八德市4個月以上,收費可減半。
設籍桃園市的71歲林姓老翁,98年初妻子、媽媽相繼過世,他向李男申請使用八德市公墓時,李男口頭指示林翁及其陪同的56歲蔡姓堂哥:「你們把戶籍地址上的桃園市寫成八德市,其他的都不變。」另以印表機偽造戶籍謄本並開出2張各4萬5000元的繳款書,等於讓林翁兩人原本應該支付18萬,整整少了9萬元。
林、蔡兩人是後在繳款書回執聯中夾帶3600元酬謝李男;東窗事發後李男否認圖利、收賄,但林、蔡兩人坦承是李男口頭告知將戶籍寫為八德市,繳款後確實有塞錢當作答謝紅包,檢察官偵結起訴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