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回扣 芳苑鄉長聲押
2013/01/06 06:00
林清彬仍否認收賄
〔記者顏宏駿、蔡文正/彰化報導〕彰化縣芳苑鄉長林清彬涉收回扣案,檢調前日在其公務車上搜到疑似賄款四十五萬元,昨日複訊時,林清彬仍否認收賄,並對檢方指控行使緘默權;檢方依涉嫌重大及有串證之虞,向彰化地院聲押林清彬及白手套陳武雄、陳尚圓與廠商謝宗哲等四人。
檢方調查,芳苑鄉長林清彬涉嫌與營造業者合作圍標,洩漏投標廠商及底價等資料,讓特定營造業者取得公所工程標案,再向業者收取回扣。檢方監控一年多,前日見時機成熟,守株待兔,在芳苑鄉公所前,逮捕正涉嫌收受賄款的林清彬,林隨即被帶往彰化縣調站偵訊。
檢調在林清彬的公務車中搜出疑似賄款四十五萬元,林清彬辯稱是向營造商陳武雄借的錢,並否認有收受工程賄款情事。
彰化縣調站副主任劉清安表示,偵訊過程中,陳武雄與廠商等人幾乎都承認有送錢承包工程,林清彬則全盤否認;被問及有關金錢部分,林清彬回答更保守,不願詳細說明。縣調站從民國一百年起對林清彬進行跟監,初估林清彬至少涉及十多件工程索賄案,不法所得約三百多萬元。
林清彬等人於昨天下午從彰化縣調站移送到彰化地檢署複訊後,檢方以涉嫌重大及有串證之虞,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林清彬及陳武雄、陳尚圓及業者謝宗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