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狼師條款」今三讀通過 嚴格落實補教師實名制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修正草案」,增訂「防狼師條款」,並嚴格執行「實名制」,圖為立法院院會情形。(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才女作家林奕含4月27日自殺身亡,台灣社會各界一片撻伐「狼師」,在林死後一個月的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修正草案」,增訂「防狼師條款」,並嚴格執行「實名制」。
條文規定,短期補習班的招生、書面契約及利用其場址、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的廣告或宣傳,涉及負責人、教職員工姓名時,除立案名稱外,均應揭露其真實姓名,且不得有虛偽不實的情形。
為保障學生補習安全,也規定,短期補習班聘雇教職員工前,應檢具相關名冊、學經歷證件、身分證明文件,及最近3個月核發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陳報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根據條文,有性侵害、性騷擾、性剝削,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的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工,應予以解聘或解僱。短期補習班負責人有此情事,主管機關應廢止短期補習班立案。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台南女兒林奕含遇到狼師,至他結束生命離開為止,她及她的父親有很多的怨,希望台灣不要再有下一個林奕含受害者。
陳亭妃強調,修法是要把狼師趕出補習教育界,新增實名制、學經歷、身分證文件查核,教育部在法案三讀後,2個月內須完成相關配套,也要舉辦許多座談會,將配套完整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