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修法 發生重大職災禁止政府採購5年
2016/12/24 22:3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為防止重大職災一再發生,民進黨多名立委提出《政府採購法》修正草案,規定若發生重大職災紀錄者,禁止參與政府採購5年。針對違反勞動法規5次者,也規定3年禁止參與政府採購。
《蘋果》報導,該項草案是由李昆澤、鍾孔炤、葉宜津、呂孫綾、賴瑞隆、鄭運鵬等人所提出,李昆澤在提案時表示,現行規定有重大職災紀錄的承包商,仍可承攬公共工程,國家公共工程應藉由建立黑名單制度,保障勞工生命安全,因此修正草案提出,若發生重大職災紀錄將禁止參與政府採購5年,且不可有除外規定。
同時,為保障勞工權益,違反勞動法規5次的部分,將被禁止3年參與政府採購;至於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則應註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