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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成鼓舞自由的力量」 林飛帆坦然面對起訴

林飛帆重申,「面對司法,不會迴避」,他的作為是否該當刑法罪責,願尊重司法審理與判決。(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林飛帆重申,「面對司法,不會迴避」,他的作為是否該當刑法罪責,願尊重司法審理與判決。(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5/02/13 20:3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日前起訴太陽花學運參與者111人,新聞稿點名學運領袖林飛帆涉犯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林飛帆今(13)日晚間在臉書重申,「面對司法,不會迴避」,他的作為是否該當刑法罪責,願尊重司法審理與判決。林感性地說,行動確實會有它的代價,但相反的,不行動的代價可能更大,願自己成為鼓舞自由的力量。

對於太陽花學運 帆:歷史自有評價

林飛帆今晚在臉書表示,對於被北檢起訴,他的基本態度跟去年4月主動到北檢說明時一致,面對司法,不會迴避,況且他們先前已選擇主動面對司法。

林飛帆說,整個318佔領立院過程中做過的事情,「我當然承認」,他不可能,也不會否認自己有做過的事情。至於這些作為是否該當刑法罪責,林飛帆說,他尊重司法審理與判決,也相信無論司法對他及這場運動其他參與者的判決結果為何,台灣社會和歷史,都會有它自身對這場抵抗運動及其參與者的評價與定位。

行動有代價 帆:不行動的代價更大

林飛帆表示,除了坦然面對司法這個基本態度之外,其他具體回應檢方起訴以及未來法院審理的方式,就是堅持行動,至少要在面對台灣民主瓶頸、延續分配不正義的經濟發展路線,與對抗中國因素等三條軸線上持續運動。

林飛帆指出,確實,行動會有它的代價,但相反的,不行動的代價可能更大,期待與夥伴們持續並肩而行。他表示,與其說這些行為是煽動了誰,他比較願意相信去年3月是一場「公民社會透過集體行動的自我鼓舞」。

林飛帆引述一名成大老學長的話總結,「但願我們成為鼓舞自由的力量」。

相關連結請見:

林飛帆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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