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文化部巴文中心主任 被爆具雙重國籍

2014/05/31 23:36

〔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本報接獲爆料,指文化部巴文中心主任蔡筱穎有雙重國籍?經查證,文化部坦承確有此事,但蔡已依規定申請放棄法國國籍並檢具證明,一切並無不法。

蔡筱穎今年2月14日報到,擔任駐法國台灣文化中心(巴文中心)主任。而依《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本國公職。

文化部坦承 指已申請放棄法國籍

文化部表示,蔡筱穎就職前已依《國籍法》檢具申請放棄法國國籍的證明文件,也簽署具結「一年屆期仍未能取得放棄生效文件時,願接受免除公職」,文化部將持續控管此案進度。

爆料人士並指出,蔡筱穎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中「考試及格」、「銓敘合格」、「升等合格」任一資格,文化部「非法任用」。對此,文化部回應,蔡筱穎以「聘用」模式擔任巴文中心主任,三年一聘,法源為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報行政院核定的聘用計畫。「巴文中心主任是很公開的職務,我們不敢違法」。

《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我國公職,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任用應具「依法考試及格」、「依法銓敘合格」、「依法升等合格」三項資格之一,但「各機關以契約定期聘用之專業或技術人員;其派用及聘用均另以法律定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