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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損部分翁新統大屋 暫不修復

    桃園市定古蹟龍潭區翁新統大屋,已有110年的歷史。(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市定古蹟龍潭區翁新統大屋,已有110年的歷史。(記者周敏鴻攝)

    2015/09/09 08:00

    〔記者周敏鴻/龍潭報導〕桃園市定古蹟龍潭區「翁新統大屋」的前堂中脊,八月二十九日遭大雨毀損部分屋瓦,因非古蹟範圍暫不修復,大屋外有棚架、內有鐵架,被文史人士形容「急診室裡的古蹟」;由於多年來大屋產權迭有爭議,多位地主昨要求市府以徵收等方法解決,文化局表示,將請市長鄭文燦專案處理產權問題。

    產權爭議 將專案處理

    日治時期曾任「龍潭坡」區長的翁新統,在西元一九○五年興建大屋。文史人士表示,「翁新統大屋」是典型的「客家二進、四護龍」建築,屋內有木雕、剪黏、交趾陶等,非常珍貴;翁新統家族與楊梅道東堂家族有姻親關係,市府既要保留道東堂,也應一併保留「翁新統大屋」,才能完整見證早年台灣的發展史。

    「翁新統大屋」土地近三千坪,有多達三十六人持分。翁家第五代子孫翁茂興說,十多年前,其中一名地主申請大屋的正廳與右一護龍為縣定古蹟,多數地主不同意卻不知要提出異議,等縣府公告一年生效後,已來不及制止。

    翁茂興說,當年縣府同意大屋土地可做容積移轉,後來卻被內政部否決,地主們至今未獲補償,產權當然要歸還地主。

    中脊毀損 不在古蹟範圍內

    去年,當時的縣政府僅在大屋上方搭設棚架,卻尚未動工修復,外有棚架、內有鐵架,大屋因此被文史人士形容為「急診室裡的古蹟」;至於被大雨毀損的中脊屬於前堂,不在古蹟範圍內,文化局昨派員會勘後,確認暫不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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